至今「作為台灣當局」的中華民國政府仍主張,透過開羅宣言等文件,從日本手上獲得台澎主權,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做同樣的主張,因為他們都是中國的政府。就像習近平稱中國擁有南海是基於「9段線」和「歷史權利」,這種論述也源自中華民國至今的主張。
但事實上開羅宣言、波茲坦公告都只是部分盟軍成員向日本喊話的聯合意向書,降伏文書則是停戰協定,不具移轉領土主權效力。真正造成台澎主權變動的是舊金山和約,日本在本約中放棄台澎主權,未明定歸屬對象,導致台澎主權未定。
明明可以使用讓台灣人自由的條約當作主張,中華民國政府卻要用開羅宣言等文件宣稱擁有台澎,不斷地告訴各國她就是那個中國前政府。這個政權,真的有想當代表台灣的政府嗎?這真的是「台灣國」嗎?